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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自首的处罚原则

www.idfaka.com 2025-03-05 刑事辩护

依据新刑法第67条的规定,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这一规定,第一应当理解是在立法中对于自首犯从宽处罚的依据。假如对自首犯不可以正确地适用刑罚,那样正确认定自首就失去了意义。下面仅就司法实践中的几个情节谈一下对自首的处罚原则。

一是要考虑法定的从重、从轻情节。具备法定从重情节,尤其是具备法定"应当"从重情节的,一般应当从重处罚,可不考虑自首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。具备法定从轻情节,如一同犯罪中的从犯、胁从犯、防卫过当犯、未成年人犯、犯罪暂停等,应当将自首情节与其他法定从轻情节综合考虑,确定具体的刑罚。二是从犯罪的轻重考虑。一般来讲,犯罪较轻的,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;犯罪较重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;罪行特别紧急、犯罪方法极为恶劣、后果特别紧急、民愤很大或犯罪之前,即预谋犯罪后投案,钻法律的空子的,可不从轻处罚。三是从自首者的人身危险性考虑。自首者人身危险性大的,如惯犯、累犯、再犯等犯罪恶习非常深者可以不从轻,或从轻幅度小一些;对于人身危险性小的偶犯、初犯等,则可以从轻,且幅度可适合大一些。因而,相同的自首情节,或许会因自首者的人身风险性不同而遭到不一样的处罚。总之,只有正确界定自首并学会处罚原则,才能在司法实践中使自首规范得到健全的推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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